库伦沈阳工业园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
库伦沈阳工业园位于库伦镇南部,西临305省道“库阜公路”,东止五星水库,北起66kV变电所,南止子河。东西平均长5000m,南北平均宽3027m,15.13㎞²。
园区产业定位包含四大产业集群(1、2类产业),分别为绿色食品加工业、医药保健品制造业、旅游产品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电信电子类、生命科学类、环保节能新技术类等),围绕产业将园区建设成为科技园区、生态园区、文化园区、旅游园区集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总体布局概括为“一核、一园、一片、一环、四区、四带、八路”。
结合地域特点,突出本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景观、文化等特征,建立起“科技、生态、文化、旅游”一体化的工业经济新园区,谋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蕞大化,为库伦旗人民造福,让库伦旗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2、土地占用补偿不合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园区规划施工期及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因素。营运产生的噪声、大气、污水等环境污染引发的风险事件。
4、园区规划能占用生态敏感区,从而对当地经济、生活带来影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矛盾的影响。
1、征地风险: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2、环境影响防范措施: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垃圾、弃土等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运输车辆采取覆盖运输,防止抛洒和减少扬尘;减速慢行减少噪音。
4、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对施工及运行人员规范管理,避免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尊重当地习俗习惯,避免产生矛盾。
公示范围为规划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3、公示期内,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主办单位:库伦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5240003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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