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瀚物资有限公司3处房产转让
原标题:沈阳金瀚物资有限公司3处房产转让
沈阳金瀚物资有限公司3处房产转让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710)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712)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904)号。
1、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30%交纳摘牌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全款。
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政策双方各自承担。如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付清价款后90天内完成交割手续,由于受让方原因逾期交割的,承担逾期交割责任,按成交价格的万分之六/天标准计算。
4、屋内设施设备家具家电等均不属于转让范围。
5、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房屋购买政策,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主体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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