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_院校信息库_阳光高考
.学校全称: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陵校区)。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9人,教学仪器设备1440.50万元,图书10.35万册。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90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620人,面向省外招生280人,面向省内只招收高中毕业生。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语种均要求为英语。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印章,达到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属地原则,由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核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专业:12000元/生年;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自动化专业:11000元/生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专业:10000元/生年;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市场营销专业:9000元/生年;
车辆工程专业:12000元/生年(新专业,待辽宁省物价局核定审批)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0000元/生年(新专业,待辽宁省物价局核定审批)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院奖学金设立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相关规定,我院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蕞高额度为6000元/年),校内综合奖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辅助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前,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由生源地区(城市)、县(农村)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院予以审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为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动力与热情,鼓励他们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院设置了多层面奖励政策。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享受特优生奖学政策,特优生可获得证书、5000元/年奖学金和指定指导教师等奖励政策。我院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一、二、三等共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3000元/年,比例不限;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800元/年,比例为7%;三等奖学金500元/年,比例为20%。我院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100-400元/年不等,比例为10%。此外,我校还设有“实德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院是航空工科院校,对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院志愿。
我院属第三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志愿优先。高分考生如不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而且填报服从,将尽量安排其所报专业的相近专业。
6.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址:八、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线
九、本章程由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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