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第二幼儿园购置办公室、幼儿活动室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第二幼儿园购置办公室、幼儿活动室设施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货物拆卸、安装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余额5%在质保期满后结清。
验收程序:合同期满或完成交付后,招标人应对货物(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温馨提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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