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临时截洪沟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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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临时截洪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临时截洪沟工程
预算金额:17.2221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17.2221000 万元(人民币)
沈阳经济区抚顺(石文)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体临时截洪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5室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及开标人员需严格按照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蕞新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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