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我街政务公开工作。“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紧紧围绕2023年大东区政府重点工作、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线上线下解答咨询等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街道主要职能、内设机构、预决算等信息共32条。做到规范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我街道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信息平台各版块相关信息。
严格按照《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核、校对发布信息内容,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头部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我街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发布数量有待提高,工作繁忙时容易忽视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下一步,我们将强化业务人员和各科室的配合,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尽可能增加图片等更生动直观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意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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