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4月15日,市政府发布《沈阳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依法有序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率先在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的示范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引领区。
沈阳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成立国有控股运营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化运作,与管委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承担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同时,可在开发区内规划建设若干主题产业园区,也可整合区位邻近、产业关联度高的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
依法有序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先建后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模式。鼓励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制定中介招商奖励办法,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招商引资网络。建设招商大数据平台、云签约服务平台,运用5G、VR、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精准招商。
《方案》提出,加快建设中日、中韩科技园区,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支持开发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校企合作,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人才培育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开发区要建立以考核评价为核心的绩效工资制度,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同时允许开发区建立更加灵活的市场化选人机制,对招聘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特殊人才,可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记者邱菊)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