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评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证书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评估(采购项目编号LNMJ-CYY-202108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证书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时起至2021年09月02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海韵广场B座2612室)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资产评估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1年09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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