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补助来了!沈阳发布60条新政!
2月10日,在今年首批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暨开工活动的现场,沈阳市对外发布了支持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配套企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
2021年,全市科技型企业超过1.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67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402家。全市市场主体突破102.5万户。企业等创新主体、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为沈阳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巨大贡献。
▲2022年沈阳市首批432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 787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靳军/摄)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对首次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蕞高50万元后补助。
对以“带土移植”方式引进“项目+团队”在沈创办创新型企业的,给予蕞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
对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内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给予蕞高100万元后补助。
支持创新主体围绕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创建或升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蕞高500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平台给予蕞高100万元奖励。
给予蕞高25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协同创新。
围绕企业“卡脖子”产品和断点堵点技术,建立“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项目攻关机制,揭榜项目蕞高给予300万元前资助。
支持沈阳浑南科技城“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对已落地的蕞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年度绩效评价达标的再给予蕞高1000万元后补助,连续支持3年。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与产业园区共建公共技术平台、工程化试验平台。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蕞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支持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引进国家重点项目研发成果在沈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的,给予蕞高300万元后补助。
投入20亿元,支持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投资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市场化运营。
设立50亿元沈阳浑南科技城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120亿元沈阳高新区发展基金。
支持企业开展新基建、场景应用、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给予蕞高300万元的项目补助。
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继续实施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免税减税,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预计2022年全市新增减免税额将达到30亿元。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每年安排3000万元以上资金,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励。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不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沈转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蕞高3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中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蕞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从事商品批发、零售、房产中介等行业的互联网个体经营者,允许多个个体经营者登记为同一个经营场所,由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不在禁设区域内的个体经营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持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鼓励辖内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辖内商业银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对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公共服务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给予40%的一年期投资补助,对配套产业园区积极开展配套企业招商和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园区建设给予奖励等政策支持。
给予落地配套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和税收支持,鼓励全国性、区域性的配套企业和供应商来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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