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A座;邮编:110179;联系电话)。
2022年,区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区局公信力执行力,提升了税收综合治理能力。
高新区局按照新《条例》规定,以目标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线上和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每日滚动播放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发放税收优惠政策资料12次。留抵退税期间,利用“税企通”“点对点”推送消息4177户次。疫情期间,开启精准高效的“云服务”,通过“税企通”平台、税企互动微信群、短信、电话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各项税政信息宣传辅导两万余户次。制作《税暖沈阳 非常满意》《马会计的烦恼》等系列短视频,青年干部通过快板小段的形式,简明扼要地介绍税收政策和硬核纳税服务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和水平。
高新区局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2年,区局未接到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区局遵循“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制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等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纪律,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规定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积极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各类网站网页的更新,及时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政府信息,受到辖区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
在显要位置公开单位主要职能、内设及外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主要职能及局领导个人信息等内容,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税务营商环境。通过向群众发放政策宣传资料、调查问卷及聘请特邀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征求对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梳理、及时总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民主监督,推动政府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头部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仍有一段距离,为此,区局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让政务公开内容更具体、形式更多样;探索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方位优化政策解读,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2022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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