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化学工业园实施封闭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沈阳化学工业园(简称“化工园”)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车辆和人员管理,按照《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8号)等文件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化工园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化工园封闭管理范围为东至细河六北街、南至沈西九东路、西至细河十三北街、北至开发大路。按照《沈阳化学工业园园区封闭管理办法(试行)》(沈开委〔2021〕12号)要求,化工园内企事业车辆、人员(含临时入园)需经审核后入园。化工园外无关车辆、人员禁止入园。
沈阳经开区管委会化工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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