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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园街道办事处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规定与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标准、内容、形式和程序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期间,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围绕2023年大东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利企惠民政策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公开街道主要职能、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信息、预决算信息、政务信息等。

  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次。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对照标准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各领域信息。

  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栏目公开内容,形成风格统一、功能统一、形象统一的政务公开栏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严格按照《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核、校对发布信息内容。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发布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街道响应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开展相关的工作,但离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方式多样性、创新性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

  针对以上问题,街道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工作实效。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条例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社区、机关信息公开。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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