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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

  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坐落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批准规划面积62万平方米,首期启动14.1万平方米,已于2007年6月20日顺利通过国家九部委的联合验收,正式封关运作。依托老工业基地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环渤海经济圈的资源优势,出口加工区鼓励发展产业拉动作用较强的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精密机械、新能源、新型材料和精细化工等项目。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内基础设施完善,配套齐全,已实现“八通一平”。八通指:道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热力通、燃气通、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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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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