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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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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7日和2019年10月15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议案》。2020年4月30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委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确定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46,468,058.00元。

  ●2020 年5月29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项1.2亿元。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尾款26,468,058元,至此,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已全部收到。本次交易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7日和2019年10月15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议案》。2020年4月30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委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与公司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确定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46,468,058.00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4)。

  2020年5月29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项1.2亿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尾款26,468,058元,至此,上述土地征收补偿款已全部收到。本次交易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2月5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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