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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租房屋或将按月缴税

  在契税、二手房营业税等一系列经营性房产税收政策调整后,今年沈阳还将对全市的经营性房产进行逐户的核查,并且适时按照核定税率按月进行出租屋税征收。

  据了解,今年沈阳将以房产税普查为契机,对全市经营性房产进行逐户核查。在入户普查经营性房产的同时,还要对所有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税收定额、发票使用、欠缴税费、减免税等情况进行全面登记核查,特别要加强对特殊行业、非正常户和废业户纳税情况的检查。

  所谓的经营性房产,不单指商业企业和门市用房,还包括个人将自住之外房产出租的情况。

  房产经营使用形式不同,征税税率也有不同。鉴于目前与市民较为密切的就是“将个人住宅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情况”,沈阳核定出一个综合征收率,与月租金挂钩按4%、5%、6.5%三个标准征收。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暂定为三个阶段,分别为850元以下、850-5000元、5000元以上。而对于居民住房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则须缴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记者丁瑶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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