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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7日 18:30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1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5年11月13日 14:00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98.000000万元(人民币)

  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发售稿-货物类-招标文件-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docx

  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招标公告

  沈阳工业大学新材料装备与绿色智造实验中心设备采购项目(8)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实现对金属材料的热处理,以及具有气淬功能;

  ▲1.3承重量:≥200Kg(含工装及料盘);

  ★1.4蕞高温度:≥1350℃(空炉);

  ▲1.6升温时间:≤80min(空炉、工作线点测温,测量温度点600、750、900℃)

  ★1.8控温精度:≤±1℃(0.1级);

  ▲1.9控温区数量:1区,独立控温;

  Pa(空炉、工作温度内);★1.12压升率:≤0.26Pa/h(空炉、冷态、高温干燥烘烤后);

  ▲1.13抽空速率:由大气抽至工作线min(空炉,扩散泵预热时间除外);▲1.14充气压力:蕞大充气压力6bar(肯定压力);

  1.16冷却方式:风冷+自然冷却;

  1.17电控系统操控方式:自动和手动;

  ▲2.1真空炉体为双层水冷壁结构,炉体内壁、外壁采用优质容器制造;炉体上设计有安全阀;炉体上设计抽真空、电极、热电偶、充气、测温、测真空、测压力及其他辅助等接口。

  2.2温控表:仪表精度等级0.1级。

  ▲2.3扩散泵抽速不小于12000L/S,扩散泵配置独立冷阱。

  ▲2.4电气控制系统:电控系统实现设备供电、控制、记录、监视、报警保护等功能。

  ▲2.5设备配有用于装卸料的手动液压叉车一台,蕞大承重500Kg。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10月17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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