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铁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房屋出租(租期10年)(头部次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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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存续的企业;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自然人(如自然人竞商成功,以此物业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商人本人,否则出租方不同意签订变更合同);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5.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国铁集团及局集团公司招商“黑名单”;
8.以上内容2—4竞商人提供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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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沈阳市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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