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房屋出租
原标题: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房屋出租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房屋出租
203万元/年(装修免租4个月)
1、本次出租标的宾馆附属2号楼,坐落于调兵山市兀术街街道曙光街2号,整体对外出租,出租面积14926.16平方米,租金挂牌底价203万元/年,租赁期8年,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首年租金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自签定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被确定为蕞终承租方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水、电、气、热、物业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金支付要求:首年租金支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余租金为上打租,按年缴租,每3年增加租金15万元。
7、押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支付首年租金的同时,按照租金总金额的10%支付押金。
8、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在租期内,承租方对所承租房屋(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维修管理义务,并承担维修费用。房屋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承租方经营或造成承租方或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须同意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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