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建厂房房被拆罚14万
沈阳通报10起土地违法案件 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2011年7月,于洪区平罗街道上蒲河村村民杨学安擅自占用上蒲河村集体土地9.6亩(一般耕地)生产水泥管。
查处:2012年3月9日,沈阳市规划国土局于洪分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2.77万元。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2011年8月,东陵区(浑南新区)白塔街道小张尔村村民王剑峰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23.8亩(其他林地)建设仓库。
查处:2012年3月13日,浑南新城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2011年10月,东陵区白塔镇上深村村民曹新明擅自占用苏家屯区姚千街道前陡村集体土地5.6亩(一般耕地)建设住房。
查处:市规划国土局苏家屯分局今年3月17日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2011年8月,黑龙江北安乡双安村村民徐俊库,擅自占用棋盘山开发区英达街道公家村集体土地4.32亩(农村居民点用地0.52亩,旱地3.8亩)建设厂房。
查处:市规划国土局棋盘山开发区分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5.4万元。由于当事人没有主动履行处罚决定,2012年1月20日,棋盘山开发区分局将该案移交东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1年6月,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花镇小高花村村民艾文东,擅自占用小高花村集体土地9.7亩(一般耕地)建设厂房。
查处:2012年4月6日,多部门联合实施强制拆除。
2011年5月,康平县东关镇苏家岗村村民倪家远,擅自占用苏家岗村集体土地5.2亩(一般耕地)建设住房及仓库。
查处:由于当事人拒不拆除,多个部门联合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2011年5月,辽中县金三星锁厂擅自占用辽中县冷子堡镇冷前村集体土地8.5亩(耕地0.6亩,坑塘水面7.9亩)建设厂房。
查处:2011年10月22日,市规划国土局辽中县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1年10月25日,该企业自行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
2011年5月,外地人员吴社扣擅自占用新民市法哈牛镇五道沟村集体土地7.85亩(旱地7.6亩,村庄0.13亩,其他林地0.12亩)建设厂房。
查处:2011年10月17日,市规划国土局新民市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86.7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其在非法占用的5149.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0.3万元。
2010年10月,沈河区东陵街道东塔村村民金世宇擅自占用东塔村集体土地3.7亩(水浇地)建设厂房。
查处:2011年3月,市规划国土局沈河分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要求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4.83万元。由于当事人未主动履行处罚决定,沈河分局将该案移交沈河区法院和沈河区行政执法局申请强制执行。
10.法库县沈阳红金龙农牧发展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1年5月,沈阳红金龙农牧发展公司擅自占用法库县孟家镇孤树子村集体土地12.82亩(耕地8.82亩,未利用地4亩)建设厂房。
查处:市规划国土局法库县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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