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沈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0甲1-4-35号3-2-1房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admin7个月前 (09-27)沈阳产业信息10

  请 竞买人仔细阅读公告及须知,参拍即表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了解完全,如买受人拍卖成功因此问题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沈阳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0甲1-4-35号3-2-1房产的公告(头部次)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8日10时至2022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0甲1-4-35号3-2-1房产。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房产实际交付为准。成交后交付办理过户以法院通知时间为准。

  1、正式开拍前,该标的物可能会撤拍或中止,缴纳保证金至保证金退回之日止期间产生的利息以及因缴纳保证金所产生的其他损失本院概不负责,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有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可能导致拍卖中止或者标的物暂时不能交付买受人,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2、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本院无法联系到相关权利人,已在拍卖标的物张贴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且有购买意向的权利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在竞买平台填写的地址视为本案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填写的地址、电话有误或者更改,请在成交后3日内通知本院变更事宜,若未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4、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并知晓相关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房产所在地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以及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竞买人竞买成功的,应当在本院送达成交裁定前向本院提交其申请参加竞买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以及竞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仍违规参拍进而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等相应后果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5、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移交时为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不保证不存在偏差或瑕疵,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6、拍卖成功后竞买人缴纳尾款时请备注案号及房屋门牌号;

  7、标的物是否存在涉军产等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分的处理;

  8、拍卖的设备放置在厂房区内应注意设备长时间未使用、未连接电,需考虑能否使用等问题,另外关于成交后交付方式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等问题;

  9、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公告及须知,参拍即表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了解完全,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如买受人拍卖成功因此问题导致悔拍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所产生的纠纷法院不予处理,法院仅负责标的房产的实物交付,物业公司办理入住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11、该房产户籍信息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或处理;

  12、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13、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税费标准具体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该标的具体实物状况等信息详见附件。

  评估价:964900元,起拍价:723675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1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10时。

  (如本次拍卖房产为异地房产,如有看样需求请提前三个工作日电联预约并按时到场)

  看样联系人:拍卖组,联络电话:。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由买受人自行核查、了解、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房产是否能办理房产产权登记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该房产面积蕞终以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委托人)。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保工支行,账号:0000000018),逾期不缴纳的按毁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十一、若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似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差额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及相关附件。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青岛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上半年辽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上半年辽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央广网沈阳8月17日消息(见习记者麦丰)记者日前从辽宁省商务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99家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4452亿元,同比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1581亿元,同比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45.7亿美元,同比增长4.1倍;进出口总额2628亿元,同比增长13.9%。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内企业订单充足,抢抓生产(央广网见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2017年06月30日 07:25   2017年06月30日 08:30至2017年07月06日 16:00   2017年07月21日 09:30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4.8944万元(人民币)   中...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

  4月22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指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据了解,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沈阳市工业发展的核心区。沈阳化学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隶属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11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园区建有一座设计处理能力...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房地产评估单位入库采购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房地产评估单位入库采购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房地产评估单位入库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tzb-2022-036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房地产评估单位入库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枢纽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规模高铁开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近年来,辽宁税务系统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从精准宣传辅导、简化办理流程、优惠精确直达等环节入手,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以一系列实招、硬招有效为市场主体减负担、添底气、增信心。如今,在“税力量”的加持下,辽宁省实体经济不断释放出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青年干部牢牢把握“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动员...

大东区—康平县“联手共赢”会商活动成功举行

大东区—康平县“联手共赢”会商活动成功举行

  2月26日,大东区—康平县“联手共赢”会商活动在我县成功举行,进一步推动大东、康平两地开展多领域、深层次“手拉手”对口合作,促进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县长徐强、大东区区长王林祥参加活动并讲话。   徐强在讲话时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市直部门、大东区有关领导以及企业家朋友们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大东区近年来对康平的对口帮扶。他指出,近年来,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

大连沈阳经开区入选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20强

大连沈阳经开区入选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20强

  人民网沈阳2月5日电  近日,商务部公布2022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对全国217家国家级经开区2021年在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和量化评价。其中,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20强,分列第15位和第16位,相比上一年度分别上升3位、11位。同时,大...

审批服务定制化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出“云勘验”服务

审批服务定制化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出“云勘验”服务

  “请您向前一步,我们看一下生产加工车间细节……请您向后一步,我们获取一下厂区全景……”   3月29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部“云勘验”服务走进华晨宝马铁西工厂产品升级项目,这个过程用时不到5分钟。   据了解,为落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区域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建设部推出“定制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