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10个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招标公告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10个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南荒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青台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农场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中后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新西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前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朴坨子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土西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土北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按照沈阳市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2021年度铁西区拟编制土东烟台子村美丽示范村村庄规划。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下递交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五楼(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0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一个供应商蕞多只能中3个包组,按照包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中标顺序。
2、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3、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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