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平罗一委东盛家园房产(二次)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平罗一委东盛家园房产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2月8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平罗一委东盛家园房产
标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平罗一委东盛家园小区内住宅底商,
实测建筑面积310平方米,东西朝向,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为1-2层,
建于2007年,目前停建,框架结构,层高3.8米,不临街,
作为整体商业用房的一部分,位于西南侧,需与整体商业用房共同使用,
不具备独立实用性,房屋属性为商业(实际用途,无规划设计用途)
拍卖保留价35.6004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2月6日-7日
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本次拍卖为网络竞价,凭竞买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自行登录 具体方式报名时详见竞买须知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经承办法官审核登记后在2017年2月7日15:00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现场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国库收付中心,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帐号:0646086,联系人:刘法官,联系电话:)竞买人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将成交价款交付到法院指定账户。其它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房地产的现状、权属、欠费情况、租赁权、其他用益物权及全部瑕疵买受人应自行核查、了解、确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面积蕞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的《土地使用权证》中土地使用权人及土地所有权人为沈阳市于洪区平罗头部居民委员会,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占地;《村镇建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记载建设单位为沈阳于洪区平罗一委,目前停建,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未到场,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W-3门
网络交易平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网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公告刊登于2017年1月16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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