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学工业园市政专项规划(二次公告)结果公告
服务要求: 1.专业专项规划 包括园区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供热、燃气,共7个专业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各专业现状基础设施及管线落位,规模、占地等信息梳理;各专业系统存在问题分析;根据用地指标及产业预测负荷需求,明确各专业系统发展策略;提出源头引入方案、设施布置及用地控制方案;近期建设计划安排。 2.园区管线综合规划 确定管线综合布置原则及标准道路断面管线综合布置方案。 三.时间计划 总体按照现状分析、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及成果完善3个阶段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头部阶段现状分析:完成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在勘测院完成管线普查的基础上,对规划范围内现状设施及管线进行落图和规划校核;与相关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对接,收集及整理现状资料及建设需求;对现状重点设施、管线及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度现场调研;形成规划大纲,并制定总体思路和技术要点等内容。 第二阶段方案编制:形成初步方案。预测负荷、明确各专业系统发展策略;提出引源方案、设施布置及用地控制方案;提出设施及管线近期建设计划安排;提出管线综合布置原则及标准道路断面管线综合布置方案;提出近期道路管线综合布置方案。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及成果完善:履行专家论证程序,按专家意见修改,形成规划方案,准备上报审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算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6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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