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仓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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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仓库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7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6.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6.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6.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4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已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注:1.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供应商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时间:2020年07月08日 至2020年07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904)。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904)。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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