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招商引资情况通报宣传服务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要求,我局通过磋商谈判的方式确定《沈阳日报》为2022年全市招商引资情况通报的宣传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1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综合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综合处2376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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